【全面发力的2018】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2019-01-29 14:53

发表于山东

民营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构成元素,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是社会财富和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


鲁小检

小察小察!我看新闻说,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很重要,检察机关可以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吗?


鲁小察

当然可以!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这样啊,那山东省检察机关都为服务民营经济做了哪些事情呢?

鲁小检

鲁小察

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细化政策措施,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详细情况,请大家随我一探究竟吧~

提高政治站位,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鲁小察

省检察院先后7次召开党组会、举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对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出部署安排。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同志十分重视和关心民营经济发展,到基层调研时,主动走访民营企业,对接司法需求,征求意见建议。

陈勇检察长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调研

2018年,省检察院先后制定为新旧动能转换保驾护航、加强新时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意见,其中有21处专门提及或强调对民营经济的保护。

12月10日,专门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了18项具体要求。

与省工商联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围绕助力民营经济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发挥作用、创新发展,提出4方面14项务实举措。全省各级检察院共制定服务联系民营企业制度166项,推出细化措施1004项,积极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12月14日,在省工商联召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工商联主席王随莲、省检察院检察长陈勇与40余名企业家济济一堂,同商检察机关保障服务思路措施。

设立省检察院派驻省工商联(总商会)检察工作站,搭建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服务的专门平台。

全省三级检察院定点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共计1238家,满腔热情地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提供法律咨询2095件,帮助解决涉法涉诉问题760个,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果明显提升。

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危害民营经济的各类犯罪。

2018年,批捕侵占、哄抢民营企业财物犯罪168人。滨州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王某等六人组织群众围堵山东惠民惠祥特钢总公司,强行索要污染费,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36万余元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

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2604件3814人,起诉3893件7793人。批捕强买强卖、寻衅滋事,干扰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犯罪451人。

全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抢劫、敲诈民营企业家犯罪74人。全年共批捕侵害民营企业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犯罪129人。

济宁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山东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王某侵犯山东凯赛生物商业秘密长达10年的犯罪案件,侵权单位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侵权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临沂检察机关办理的刘某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有效维护了“徐福记”等知名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强化司法保护,积极营造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2018年,共监督纠正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刑事判决不当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31件

潍坊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立案崔某伪造合同起诉寿光市圣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造成该公司150余万元财产被冻结长达5年的虚假诉讼犯罪案件,最终崔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

共办理涉物权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产品责任纠纷、海事商事纠纷等案件2130件

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监督案件120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4258万元。

全年共起诉市场准入、“双招双引”等领域索贿受贿、失职渎职,损害“亲”“清”政商关系的职务犯罪106人

细化服务措施,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的案件。

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涉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举报案件410件。研发应用集案件程序信息查询、权利告知、预约登记、申诉申请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全网通”服务平台,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更智能、更精准的检察服务。

在办案中,注重做好“四个区分”,准确区分民营企业正当融资行为与非法集资犯罪的界限、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制过程中的产权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犯罪的界限、民营企业实施的单位犯罪与企业负责人实施的个人犯罪的界限、民营企业财产和企业家个人财产的界限,严格把握认定标准,确保了相关案件依法准确规范办理。

在办理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刑事案件过程中,坚持惩治违法犯罪与保护合法经营并重,优先考虑企业生存发展,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件,符合从宽处理条件的,依法从宽处理。

全面推行“三段式”矛盾化解体系。在办理涉民营企业的案件中,注重剖析典型案件和发案规律,发出检察建议168件。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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